丹东市振兴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05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振兴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本次考试招聘计划共为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丹东市区常住户籍;

(二)男性,身高172厘米(含)以上;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转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五)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八)裸视4.9(含)以上。

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6日

每天9:00至16:00。

报名地点: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

(二) 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振兴区政府网站(网址:www.ecoinfeed.com),查询了解公开招聘公告信息,按照填表要求,准确、真实填写振兴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2、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的打印的《报名表》1份(要求为A4纸),1寸同一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具备加分条件人员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计算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设置考试内容。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2年7 月9日-11日登录振兴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加分条件

1、截止2012年7月1日,取得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满三年的,笔试成绩加5分;

2、具有省级二级(含)以上计算机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

3、如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加分条件,不累计加分。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通过振兴区政府网查询。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5的比例,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振兴区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笔试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居住地社区出具的日常表现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行政刑事处罚证明。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4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振兴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1000元,缴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500元,缴纳保险。

九、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有关未尽事宜,由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027655

下载:振兴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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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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