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振兴区城市建设改造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征收工作人员20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丹东市区常住户籍;
(二)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
(三)年龄,男性为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为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
(七)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八)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土木建筑专业或有征收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拟定2012年9月17日-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地点: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三)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审查资格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振兴区政府网站(网址:www.ecoinfeed.com),查询了解公开招聘公告信息,按照填表要求,准确、真实填写《振兴区城市建设改造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征收工作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2、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的打印的《报名表》1份(要求为A4纸),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居住地社区出具的日常表现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行政刑事处罚证明。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内容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设置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于2012年9月21日登录振兴区政府网查询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 报名人员面试成绩通过振兴区政府网查询。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振兴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面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300元,缴纳保险。
咨询电话:202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