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轮胎厂东西两侧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02

  经区政府研究拟对原轮胎厂东西两侧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请该地块涉及的单位及个人,依据《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振兴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或现场办公室提出,同时递交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文本,以便在修改本方案时供参考吸取。


联系电话:3815230 18242578191

振兴区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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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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