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原轮胎厂东西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6-02-18
区政府:
根据区政府的通知决定,我们组织实施了对原轮胎厂东西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前期工作,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一、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15年12月2日公布;
二、截止2016年1月2日,现场工作人员共接待被征收户约180户左右,另收到征求意见21件,占总被征收户数约为10%,剩余178户被征收户对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具体标准无异议。该地块被征收户没有认为《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因此我们认为《方案》可不再进行原则性修改。
三、《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已于2015年12月2日公示。
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经完成,区政府作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的时机已经成熟。为推进该项目如期顺利实施,建议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发出公告。
当否,请批示。
振兴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