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入学政策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18

振兴区依据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在招生工作中始终坚持户口、房照及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切实执行“三年一户一学额”的招生政策。

振兴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程序及要件:

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向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接收学校不得收取接收费用。指定下列学校可以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福民小学、滨江小学、山上小学、工业小学、六道小学、海华小学、青年大街小学、逸夫小学、西城小学、汤池中心小学、接梨树小学、26中学及附小、汤池中学及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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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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