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教育督查组对振兴区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2018-12-12
11月29-30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8]177 号)的文件要求,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厅组成的第六督查组一行三人在市教育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振兴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副区长林宝凤汇报了振兴区政府在校园安全工作的做法,并回答了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随后督导组到我区汤池中学、第四幼儿园、福春小学进行实地查看。
督导组人员认真查看了这三所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设施等,并深入网络监控室、食堂、专用教室等地了解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听取了校长(园长)的工作汇报。督导组对我区校园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区领导重视、部署及时、落实到位,安全工作规范扎实。同时省督导检查组对我区校园安全工作也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今后我们一定以这次省督导检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整改问题,全区上下将以更加扎实、务实的作风,努力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