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4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兴区政府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紧扣我区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以依法行政为工作原则、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工作目标,落实各项法制工作,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1、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考核指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明确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内容,印发《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振政办发〔2018〕10号),明确全面工作安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制定2018年度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时限,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

2、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确保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区政府继续施行法制部门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下发《振兴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新动能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振政办发〔2018〕39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区政府公信力。

3、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明确相关制度和程序的落实印发《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8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振政办发〔2018〕1号)《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行政机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审程序规定的通知》(振政办发〔2018〕43号)等文件,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检查计划及随机性执法检查行为;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台账、落实行政执处罚报备制度等内容,加强落实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4、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印发《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振政办发〔2018〕23号)《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涉企处罚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振政办发〔2018〕25号)《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在全市开展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振政办发〔2018〕26号)等文件,重点整治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涉企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区营商建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制度,切实提高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同时,本年度结合区委工作实际,以区政府法律顾问为班底,为区委决策部署提供法律支持;本年度法律顾问团队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0余件,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20余次,召开法律咨询专项工作业务会议10余次,全体法律顾问研讨会6次。同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为民法律服务水平。

6、积极依法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7件、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结市交办的人大建议55件,政协提案102件。

7、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有效化解群众矛盾。2018年度截至目前,我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同时,能够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专业性,提高法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使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1、法制机构编制人员紧张。现我区法制办机构设置还不够完善,目前法制办没有相应的人员编制,均由其他工作人员兼职,在工作时间、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上都会受到一定影响,不能更好地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

2、法制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目前具有专业素养的法制工作者较少,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也并不是专业法律工作者,缺乏专业的知识水平,各单位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知识,容易在法制工作上存在偏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不断完善机构体制。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制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力求法制工作开展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同时,增加专业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加强各项法制工作的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2、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做好法制工作人员的录用,选拔一批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员从事法制工作,开展法制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全面提高法律专业素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进一步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逐步建设一网审批。加强在区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公众知情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工作要求,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网上审批,落实更加便捷地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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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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