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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总体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总体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规划内容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

《镇规划标准》(GB50188)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建设部[2000]36 号)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

号);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6 号)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相关规划

《丹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2017年修订)

《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2006-2020)

《北黄海经济带丹东经济区概念规划》(2009)

《丹东战略规划》(2008)

《东港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汤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汤池镇相关基础资料、各相关专业部门资料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

规划范围:

1.镇村体系规划范围:以汤池镇镇域行政辖区范围作为修编的工作范围。

2.规划区范围:规划的镇区东区、西区、北区(温泉片区和水库片区),及周边需要进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3.镇区规划范围:镇区东区、西区和北区(温泉片区和水库片区)。

城镇职能:

汤池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丹东市功能补充区,振兴区发展增长极;

丹东市重要的交通枢纽;

丹东市重要的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服装、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丹东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丹东市特色温泉商旅服务示范区;

丹东市养老养生、素质拓展基地;

丹东市空港服务配套区

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预测镇域2030年人口为7.9万人。其中镇区2030年人口为6.5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建设用地893.9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37.53平方米。

镇区规划:

1、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四区、多组团、多核心”的总体结构。

一带—沿汤池河和萌芽河打造汤池景观发展带,贯穿各个功能区,复合慢行交通功能,完善景观系统,打造丹东休闲第一带。

四区—东区、西区、北区温泉片区、北区水库片区。

多组团、多核心—在各功能区内形成多个组团级公共服务核心。

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共形成四个区域中心:东区的区域行政中心、北区温泉片区的教育配套中心、北区水库片区的双养服务中心、西区的教育科研中心。

3、镇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依托现状的山体、林地、水库水系周边植被以及农田作为公共绿地的补充,规划形成环形水系、护廊道的带状绿地景观,结合景观节点、绿色山体多方向渗透的整体绿地系统模式。根据现状地形地貌和布局特色,恢复并整治现状部分水系,周围山体向镇区形成绿化渗透,构成丰富绿色空间。

规划在北区温泉片区结合地形设置一处生态公园,北区水库片区结合现状水系的设置一处滨水公园。规划强化丹大高速公路、丹大高速铁路、国道201的防护绿化效果,在道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带。

规划形成一环、多节点、多方向渗透的景观序列。

镇区内水系主要为萌芽河、汤池河,萌芽水库位于镇区的北区。以水系的灵气有机地联系景观序列内各个景观片区和节点。在水体自身景观方面,通过面状、带状、点状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手法,在营造丰富水景的同时,兼顾施工和养护成本。以节约、灵动的带状水景为主,重点处辅以大气的面状水景和精彩的点状水景,形成完整的水系景观结构。

4、城镇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环状道路与网状道路相结合的道路系统

规划减少对过境交通的开口,通过内部交通管制,设置渠化交通,尽量减少过境交通对内部镇区的干扰。

5、防震工程

镇区执行7度设防,重要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按8 度设防或加固。遵循“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原则。

6、防洪工程

汤池河、萌芽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7、消防工程

规划中设置标准型普通一级消防站2处。

8、人防工程

救护系统、人防仓库、工程抢救系统等组成,分别按照《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建设,一般按五级以上工事标准修建。镇区内应建设有线、无线、统控、自控相结合的防空警报网络。

具体内容详见:规划图册(汤池镇人民政府一楼办公室)。

二、公示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7月30日

三、公示方式:

1、振兴区政府网站http://www.ecoinfeed.com;

2、现场展示:汤池镇人民政府

3、《丹东日报》;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限内向汤池镇政府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汤池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5-6256026

  特此公告。

汤池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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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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