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对2020年合作区扶贫信访工作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29

根据《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信访工作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860号)、《关于印发<丹东市扶贫信访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扶办发[2018]54 号)要求,特别是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后的新形势,为进一步畅通扶贫信访渠道,健全扶贫信访制度,特制定合作区扶贫信访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扶贫信访工作组织领导

扶贫信访是一项政策性极强、贫困群众十分关心、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工作,要把扶贫信访作为脱贫攻坚工作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1、成立合作区扶贫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表),明确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扶贫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责任机制。

2、区扶贫部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部署1次扶贫信访工作,分析评估信访形势,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普追性问题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有针对性部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扶贫信访问的矛盾和纠纷。

3、区扶贫办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倾斜,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扶贫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省扶贫办要求和市扶贫信访工作实际,扶贫信访受理范围主要包括:贫困人口识别不准问题,精准帮扶措施不实、虚假问题,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的问,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挤占、贪污、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的行为,以及扶贫相关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

三、畅通扶贫信访工作渠道

区扶贫办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是3156151,信访接待办公室设在扶贫办、由该科具体负责信访接待、登记、转交、督办、上报等工作。要在扶贫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在乡镇设立扶贫咨询电话。二是落实专人负责。要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及时收集汇总群众诉求,做好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和思想疏导,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理。三是建立专项台账。要将群众反映有关扶贫信访问题,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台账管理,定期研判、专项督导、挂账销账、分类归档,努力让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四、健全扶贫信访工作制度

扶贫信访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机制,明确任务,抓好信访工作。一是严格接访制度,在接访工作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情绪疏导、程序引导和政策解答,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提出诉求,防止越级访、群体访和无理访等情况发生。二是注重办结时效.要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答复程序,及时办理解决信访问题,同时认真做好回访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对受理的问题必须当天交办,承办单位要在30日内办结,对省市扶贫办以及其他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省12317扶贫监督举报受理单事项,要主动协调办理,按时办结,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及办理进展情况,直至办结。三是坚持定期排查。把各类苗头性、向性特别是群体性信访苗头纳入掌控范围,随时掌握信访动态,集中剖析研判,及时化解问题和矛盾。

五、强化扶贫信访工作督查考核

将扶贫信访纳入全区信访工作督查考核范围,作为年度脱贫攻坚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任,信访事项久拖不决或简单应付,造成恶劣影响或群体访的,适时进行通报,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涉及干部违规、违纪或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大的扶贫信访件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合作区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30

附件

合作区扶贫办扶贫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志勇

副组长:潘玉欣

员:任晓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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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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