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对合作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的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29

合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下达2020丹东市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指农〔202039号《关于下达2020省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指农〔20201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指农〔2019305号)文件给我区分别下达的扶贫发展专项资金0.2万元,0.5万元,0.5万元整合计1.2万元。

目前,我区2户建档立卡户已全部脱贫,今年省财政下达我区扶贫发展资金0.5万元,用于巩固已脱贫成果补助资金。同时,经区领导研究决定,区里配套资金0.5万元,予两户脱贫户就业项目和产业项目等方面资金支持分别资助江海办事处贫困户1万元和浪头镇贫困户0.7万元.

合作区脱贫攻坚领小组

2020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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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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