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对合作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的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29
合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丹东市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丹财指农〔2020﹞39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丹财指农〔2020﹞1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丹财指农〔2019﹞305号)文件给我区分别下达的扶贫发展专项资金0.2万元,0.5万元,0.5万元整合计1.2万元。
目前,我区2户建档立卡户已全部脱贫,今年省财政下达我区扶贫发展资金0.5万元,用于巩固已脱贫成果补助资金。同时,经区领导研究决定,区里配套资金0.5万元,给予两户脱贫户就业项目和产业项目等方面资金支持,分别资助江海办事处贫困户1万元和浪头镇贫困户0.7万元.
合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