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7-06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兴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加快法治振兴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我区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印发《法治振兴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振委发20191号),明确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内容,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涉及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履行政府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与清理

一是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丹东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区法律顾问团队共有律师11名,为区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区政府公信力。2019年,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共4件。

(三)加强执法机制体制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计1222项公示于区政府网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执法全过程记录纳入年度考核。二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等单位的执法权均移交市里,交接工作正在稳妥进行中;区城管局仍保留执法队伍。

(四)强化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一是以“减证便民”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活动。按照《丹东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丹东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证明目录》等文件要求,梳理出我区的相关目录,开展自查自评,并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充分论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法律可行性。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事项类型由“6+1”扩展为“10+1”,共计512。实现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67项、“网上办”89项,“就近办”21项、“一次办”122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并在服务大厅和《鸭绿江晚报》上刊登。三是开展行政许可“四减”工作和“颗粒化”工作,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和办事流程,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窗口服务质量不高、积案清理、整治城市形象等括6个方面内容,推出17项具体措施,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区实现零拖欠。五是完成依法治国食药品监督国家和省检查工作及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自查、督察工作,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对自查自纠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确保督察取得实效。

(五)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与三家律师事务所和1名法律专家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部分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初步建立了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架构,为保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服务。二是坚持践行“枫桥经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区司法局与工商联、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构建调解大格局。2019年全区共调解案件430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共计18.23万元。三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区级法治文化基地1个,全区24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实现辖区65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行政职权运行合法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重大事项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主动向政协通报。2019年,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44二是积极受理行政复议,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接受行政复议咨询40余人次,有效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三是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加强8890平台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注重发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监督作用。2019年办理群众诉求2395件,反馈2311件,实际办结1560件,反馈率96.49%

(七)强化法治思维意识,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专题报告、业务培训及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其纳入学习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做法律执行的表率。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力量较薄弱,专业的法律人才较为缺乏。综合执法队伍大多不具备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执法专业性有待提高。二是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对于清单制度的监督落实仍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工作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履行好推进依法行政的职责,全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力度,组织新入岗执法人员参加市、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确保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保持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筹备开展“七五”普法验收检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充实丰富宣传载体,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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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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