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振兴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7

区属各校、幼儿园、教育基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在第3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决定开展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系列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

振兴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6个。

振兴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6个。

2、先进个人:

振兴区优秀教育工作者30人(每校1人)。

振兴区师德标兵65人。

振兴区优秀教师65人。

振兴区教坛新秀10人。

振兴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10人。

评选范围

1.振兴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及振兴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区属各学校及幼儿园

2、振兴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五年以上,且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副主任以上领导。

3、振兴区优秀教师评选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2015年以来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4、振兴区师德标兵评选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坚持德育为首,且在师德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

5、振兴区“教坛新秀”评选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的教师。

6、振兴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区属各学校(幼儿园)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振兴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著,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振兴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严格执行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动员,周密部署,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冲锋在前、拼搏奉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并取得成效。

(三)振兴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突出,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或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振兴区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努力钻研业务,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新价值,在本校、本地区教师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五)振兴区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执行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遵循教育规律。

(2)关心爱护学生,坚持正面教育,讲究教育方法,尊重和爱护学生,对问题学生倍加关心,经常家访,谈心,没有任何形式歧视、讽刺、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3)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领导分配,团结同志,互相帮助,严以律己,坦诚待人,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六)振兴区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轻负高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七)振兴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按照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思想认识到位,能够克服困难,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为社区联防联控、为停课不停教不停学、为做好开学复课准备等工作,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忠于职守,成效显著的师生员工。

近5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选或取消所有奖项的候选人资格: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3、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5、有信访举报经查实的;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按照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核研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上报。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进行评选(合同制教师也参与评选)并将各项申报表(一式三份)于9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育局人事科(各项申报表请在人事科公共邮箱里下载)。

附件1:2019-2020年振兴区教育系统教师节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9-2020年振兴区教育系统教师节师德标兵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1

2019-2020年度振兴区教育系统教师节表彰

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

1

六纬路小学

4

2

二纬路小学

3

3

站前小学

3

4

福民小学

2

5

永昌小学

3

6

滨江小学

2

7

山上小学

1

8

工业小学

2

9

六道小学

2

10

福春小学

2

11

红房小学

3

12

逸夫小学

1

13

青年大街小学

1

14

海华小学

2

15

西城小学

1

16

接梨树小学

1

17

汤池中心小学

3

18

26中学

中学:3 小学:1

19

汤池中学

中学:3 小学:1

20

第四幼儿园

2

21

汤池幼儿园

1

22

春英学校

1

23

进修学校

2

24

基 地

1

25

安民中心学校

2

26

江海小学

2

27

浪头小学

2

28

25中学

3

29

28中学

中学:3 小学:1

30

中科院幼儿园

1


合 计

65

说明:教职工30人及以下1人;31-60人之间2人;61-99人之间3人,100人以上4人。

附件2

2019-2020年度振兴区教育系统教师节表彰

师德标兵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

1

六纬路小学

4

2

二纬路小学

3

3

站前小学

3

4

福民小学

2

5

永昌小学

3

6

滨江小学

2

7

山上小学

1

8

工业小学

2

9

六道小学

2

10

福春小学

2

11

红房小学

3

12

逸夫小学

1

13

青年大街小学

1

14

海华小学

2

15

西城小学

1

16

接梨树小学

1

17

汤池中心小学

3

18

26中学

中学:3 小学:1

19

汤池中学

中学:3 小学:1

20

第四幼儿园

2

21

汤池幼儿园

1

22

春英学校

1

23

进修学校

2

24

基 地

1

25

安民中心学校

2

26

江海小学

2

27

浪头小学

2

28

25中学

3

29

28中学

中学:3 小学:1

30

中科院幼儿园

1


合 计

65

说明:教职工30人及以下1人;31-60人之间2人;61-99人之间3人,100人以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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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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