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做好2020年我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丹东市公民无偿献血与用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工作,确保完成无偿献血计划及任务,现就做好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区属各单位及部门要加强本单位献血工作的组织工作,动员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18-55周岁的健康居民分期分批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完成1200毫升/100人/年的无偿献血任务。
2.为保障采血淡季临床用血需求,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血液保障能力,各单位及部门无偿献血应急队伍要完成应急献血任务的80﹪。
3.对无偿献血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丹东市献血委员会给予表彰,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献血者享受的待遇请参照《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4.各单位要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通过社区、学校、医疗机构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和媒体等方式,对献血工作进行宣传。
5.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并将本单位负责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本单位职工总数、应急献血人员名单在2020年11月23日前报至邮箱。
联系人:刘鲁东联系电话:2027690
献血联系电话:15041580766
献血地点:丹东市中心血站一楼采血大厅
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