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振兴区教育局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请本人持身份证于2020年12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振兴区教育局505室领取,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须父母或直系家属携带证书所有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和户口薄(户口薄须能证明证书所有人与代领人的关系)来领取,联系电话:0415-2027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