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1-04-0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深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根据《丹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丹教〔2020〕83号),结合振兴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和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以实现基础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因校制宜、质量为本、稳步实施”的工作方针,以集团化核心品牌学校为引领,探索学校集团化发展模式,提高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城乡和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底,振兴区学校通过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集团内学校在战略规划、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设施使用等方面实现共享、互通、合作、共生,基本形成集团化办学的新体制;力争到2022年,全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布局优化,办学方式多元,保障机制完善,质量水平提升,教育集团覆盖率达到100%,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统一办学原则。根据集团内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

2.共同提升原则。各教育集团要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干部教师良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等策略,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享、研训互动、文化共建。

3.特色发展原则。将推动集团化办学与特色学校创建结合起来,大力塑造集团的文化品牌,从办学理念、校园文化上形成集团特色。

三、实施方式

(一)组建机制。采取“1+X”组建方式,其中,“1”为教育集团总校,“X”为集团内分校区或新建冠名校(可以是1个或几个)。教育集团以集团总校命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分校法人主体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集团内部,除集团总校外,其余均加挂总校分校名称,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集团内学校之间由核心校牵头,深入落实“七个统一”,即管理统一要求,名师统一调配,课程统一设置,教研统一备课,调研统一实施,活动统一策划,评价统一标准,以强有力的管理、文化、课程、队伍等作为支撑,以实现资源共享、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同升,让更多学生在家门口享有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待条件成熟时,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化办学,实行一个法人负责制,统一管理模式,集团总校向各分校选派执行校长,实现管理、师资、课程、文化等完全融合。

(二)运行模式。成立振兴区教育集团。依托优质名校、结合地域实际,区属24所基础教育学校共组建9个教育集团(小学七个教育集团,初中两个教育集团)。

1.小学教育集团

六纬路小学教育集团:六纬路小学、海华小学、26中附小、汤池镇中心小学

站前小学教育集团:站前小学、滨江小学、安民中心小学

二纬路小学教育集团:二纬路小学、青年大街小学、28中附小

福民小学教育集团:福民小学、山上小学、西城小学

永昌小学教育集团:永昌小学、工业小学、汤池中学附小

红房小学教育集团:红房小学、逸夫小学、浪头小学、接梨树小学

福春小学教育集团:福春小学、六道小学、江海小学

2.初中教育集团:26中教育集团:26中学、汤池中学、

25中教育集团:25中学、28中学、

四、工作措施

1.依据章程实施集团管理。各教育集团均要通过集团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研究制定集团章程、集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学期工作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集团宗旨、管理机制、集团重大事项决策等内容和要求,研究集团内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整合分配集团内的教育资源。

各教育集团成立理事会,理事长由集团总校校长担任,作为集团的总召集人,负责统筹教育教学管理,统筹干部教师交流,统筹教育教学改革,统筹教学质量评价;副理事长由成员校校长担任,协助理事长负责集团工作,并依据集团的发展规划制定好本学校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及考核标准、奖惩机制等;理事会成员由集团内各校副校长担任,负责组织落实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理事会秘书长由集团总校副书记兼任,协调集团内各项事务。

2.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教育集团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统一设置课程,开发名师课堂教学视频资料,建立健全集团网络平台。启动OMO教育模式,鼓励名师“走网”,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共享智力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隙覆盖和精准推送。

3.实行干部培养及交流常态化管理。各“1+X”教育集团要建立干部交流常态化机制,总校要选拔优秀干部到分校任职或交流,集团内分校要每学年派两名以上中层干部到总校开展跟岗培训。中层干部提拔副校级领导,要有在教育集团分校任职经历。

4.推进教师良性流动机制建立。统筹安排“1+X”教育集团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实行“校管集团聘”,破除教师传统的校本归属意识,破解教师结构缺编校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通过“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集体备课、统一教研活动、统一测试评价”的“四统一”方式整体提升集团教育教学质量。集团总校与分校要互派和交流各级骨干及有培养潜质的优秀教师,每学年总校与分校交流教师依据学科结构和实际需求确定,义务教育阶段交流总数应不低于20%。集团要统筹规划并实施各学段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拓展教师培训网络空间,提升校本培训效益,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化发展。

5.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整体培养与提升。“1+X”教育集团成员要围绕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内容及要求,统一研究培养学生全面且个性发展的有效路径与方法,保证每学期共同组织社团活动2次、学科竞赛2次,每学年联合举行艺术节、体育节及科技节1次,为不同潜质学生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努力为学生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

6.建立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机制。教育集团理事会(中层干部应列席)实行月例会制度,研究集团建设、内部管理、内涵发展等相关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教育局对各教育集团及合作校间实行全方位、捆绑式的一体化考核评价,努力实现经过三年一周期的实践探索,使集团内部及分校教育管理与教学质量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显著提升。

五、相关要求

1.统筹推进 振兴区教育局将集团化办学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予以推进。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兼顾、联动发展”的原则,结合本地教育实际,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在有效保障各集团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高位均衡发展的同时,实现与区域内农村薄弱学校的全覆盖对接,组建共同体,实行联动办学,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2.全力保障 振兴区教育局将加大对各教育集团在信息化装备、教科研、课程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同时,根据教育集团的办学规模、活动情况、办学成效等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集团化办学正常运作。对为教育集团建设与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集团牵头学校校长和在教育教学质量上做出较大贡献的管理人员、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3.定期考核 区教育督导部门将集团化办学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指标,综合评价集团化办学成效,全面评估每所学校发展情况。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集团化办学评估,建立健全社会和家长参与集团化办学的评价机制。区教育局将把集团化办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申请、资金分配、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4.加强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保障集团化办学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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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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