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教育局临时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4-13

1.本单使用的临时性工作人员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2.建立临时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建档制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居住地.身份证号.现工作部门及职务,暂住证号码,注销时间等。

3.使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有公安机关和其它相关部门规定的各种证件(身份证.政审原件.健康证和婚育证等),并及时办理暂住证。

4.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方面的安全教育,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领导要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对表现不好的或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清退。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留宿非本单位.本部门的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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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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