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教育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4-13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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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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