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查处9起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第一批)
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振兴区“双减”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整治校外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现将8月16日以来9起违法违规办学行为通报如下:
地址:五经街二纬路一单元,
发现问题: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 :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向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停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现场监督负责人联系家长并疏散学生。同时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址:桃源街52-2号,
发现问题: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 :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向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停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现场监督负责人联系家长并疏散学生。同时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址:春三路20-6-11,
发现问题: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组织开展舞蹈培训。
处理结果 :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向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停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现场监督负责人联系家长并疏散学生。同时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址:六纬路阳光食堂一楼,
发现问题: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 :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向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停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现场监督负责人联系家长并疏散学生。同时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址:花园路24号楼-13,3单元207室,
发现问题: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 :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向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停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现场监督负责人联系家长并疏散学生。同时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址:保利三期9号楼2单元,
发现问题:未经教育部门审批,从事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向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停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现场监督负责人联系家长并疏散学生。同时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址:二纬路五经街79-4号,
发现问题: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向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停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现场监督负责人联系家长并疏散学生。同时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地址:福春小区17号楼101室,
发现问题:组织学生进行托管。
处理结果 :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托管行为。负责人当场联系家长疏散学生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地址:通春街20-6号2层,
发现问题:组织学生进行托管。
处理结果 :
区联合执法检查组依据市防指办〔2021〕33号文件要求,责令其立即停业,同时监督其做好退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