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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2-01-06

社会公众在1月6日至2月6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对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2312980 传真:2391085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在总结振兴区“十三五”时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以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遵照《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和《丹东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编制本规划。立足振兴实际,着重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说明,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方向和根本遵循。实施好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对于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基本情况

一、“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振兴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全方位发力,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顶层设计日趋完善。健全和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营商环境建设机构。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对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营商环境部门综合协调服务的组织领导体系。“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并实施了《振兴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振兴区落实“四大行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顶层设计文件,针对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出振兴区优化营商环境28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等多项重大举措,开展“办事难”、“纠四风”等专项整治,打出了一套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这些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有力地促进了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加快发展。

2.“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十三五”期间,累计取消、调整行政职权185项,承接省、市行政职权事项803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简化登记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振兴区工程建设项目“一窗收件、统一出件”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现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市场监管事项清单,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目录,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3.“一网通办”取得显著成效。将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全区84个村(社区),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网体系。制定《振兴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区政务服务“进厅上网”工作有效落实,345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应进必进”“应上必上”的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进厅上网”。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建立了“首问负责”、容缺受理、否定备案、代办服务、绿色服务”等服务制度,有效实现“线下大厅”和“线上大厅”相互补充,有机结合。

支撑“一网通办”的主要指标大幅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归集电子证照53个,制作电子印章70枚,实现了全覆盖。推广“辽事通”注册使用,将“辽事通”APP宣传推广与疫情防控、创文明城、社区网格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扩大“辽事通”覆盖面。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驿站”,实施政务服务驿站标准化建设,累计向市里申报9个镇街、村(社区)政务服务驿站让群众办事实现身边办、就近办,把服务群众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设置“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组织各部门从与企业和群众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高频事项着手,将需要去多个部门、经多个环节办理的“一揽子事”,梳理成“我要开饭店”“我要开超市”等101个主题式套餐服务,构建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室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前台后室”审批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短板。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尚未形成,“放管服”改革成效还没有充分释放,有影响、可复制的制度创新成果不多,营商环境“洼地”效应尚未形成。

办事方便程度不够,“门难进”“脸难看”问题虽已经得到很大改观,但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事难办”现象,“办事不求人”的氛围还未形成;思想解放不够,营商环境意识和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意识仍然不强,庸政懒政现象仍然存在。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仍需提升,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任重道远。成本竞争力仍然不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水平还需提升,制度性交易成本仍有下降空间,生产要素成本仍然较高。生态宜居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未能充分实现均等化,生态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还需要持续优化。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和质量高低的客观反映,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及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自世界银行建立和开展国家和主要经济体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来,营商环境更成为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投资便利度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具有引领投资和预测风险的指向作用,从而受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高度重视,评价结果也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

一、营商环境建设的机遇

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从而吸引外部投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国家和全国各地的普遍共识。在这一理念引领下,营商环境工作的首位度得到了强化,成为国际和国内竞争的主要手段,组织保障、体制创新、机制变革、系统集成空前活跃,成为提高城市量级的硬核逻辑和底层架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正在改善。201910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实践提供指导方向与制度保障。我省也早于国家率先在全国出台了首部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成立了专门的营商环境主管机构,为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遵循。开展了普法,规范了司法、强化了执法,全民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二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在形成。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实施了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多层面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坚决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浓厚。

三是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正在构建。各地普遍建立了集中政务服务中心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推进商事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改革,通过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优化流程,服务效能大大提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兴技术和手段在政务和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数字政府、智慧政务提升了营商环境的便利度。

四是诚信开放的人文环境正在兴起。注重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张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起了人才引进、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增强城市吸引力。

二、营商环境面临的挑战

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和全方位的,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既有政治经济层面的影响,也有内政外交层面的影响,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也有基础环境约束的原因。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发力才能得到优化和提升。

一是国际形势带来的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受到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民粹主义、霸权主义的影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自由市场和世界贸易规则面临考验,世界经济有进入衰退的迹象。美国及其盟友针对中国的贸易制裁、经济围堵、技术禁用、地缘摩擦、文化渗透持续升级,使国际市场和外部投资环境恶化。丹东特殊的地理位置受地缘政治影响很大,朝鲜核问题和半岛形势时刻影响着我们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打造。

二是国内形势带来的挑战。面对不确定的国际形势,我国提出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省际之间、市域之间、城市群与经济带之间的竞争必然更加激烈。南强北弱的格局短时间内很难逆转,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城市群、成渝经济区成为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强者恒强,虹吸效应明显,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集大大压缩了其它省份和地区的发展空间。反观东北,背负着老工业基地的历史包袱,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思想包袱,人口大量外流的养育包袱,国有经济独大的结构包袱,影响营商环境便利度的诸要素都不占优。依靠营商环境改善带动地区发展变得更加困难。

三是振兴区自身面临的挑战。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十三五才刚刚起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先进地区和标杆城市还有很大差距。公务人员服务市场主体的意识和理念不强,“放管服”改革不系统,不配套;囿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困难,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不足,数字政府、智慧政务推进缓慢,营商便利度不高;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之间还有不匹配的地方,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这些都是振兴区营商环境必须解决的问题。

十四五时期,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牢牢地把握机遇,争取上级政策,用好本地资源。同时面对挑战,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迎难而上,发扬“干字精神”,努力实现弯道超车,以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振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东北时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和智慧政务建设为抓手,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应该办”、“服务效能提升”、“降低企业成本”、“法治环境优化”四个专项行动,加快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行政效率高、政务服务规范、企业群众办事快捷、贸易投资便利、法治体系健全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强化担当作为,主动换位思考,注重企业体验、再造审批流程、创新支持政策,努力打造审批最少、程序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入手,从对标先进地区和标杆城市的主要差距入手,从第三方评价中主动发现的不足入手,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工作机制、服务效能、法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以整风精神和抓铁有痕的力度,推动问题的解决,服务的改善,体验的升级。

坚持改革创新。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改革经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做实改革举措,释放改革活力,为振兴区优化营商环境和全面振兴提供不竭动力。

坚持法治保障。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觉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重大决策有法可依,通过法治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全面提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法治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系统集成。强化顶层设计,坚持谋定而后动,在做好形势预判、趋势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实现路径和工作重点,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多方力量,合力攻坚,力求突破,使“放管服”改革更加系统,更加配套,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和有效。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末期,全区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的各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监管、“一网通办”等各项改革全面出新出彩,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显著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效应明显发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全面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水气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改善,企业运营成本大幅降低,企业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市处于前列。

专栏1:“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建设目标

1.开办企业

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1个工作日办结。

2.办理建筑许可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优化审批环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开工审批、过程联合监管、联合验收,大幅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持续压缩审批时间至30个工作日以内。

3.获得电力4.获得用水用气

简化水电气报装流程,提升水电气报装服务专业化、便利化水平,压减水电气报装和外部管线接入行政审批时间。

5.政府采购6.招标投标

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体系。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功能,优化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流程。加强监管,完善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

7.政务服务

继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扩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覆盖面,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广应用政务服务APP、自助一体机、各类小程序,丰富办事渠道。

8.市场监管

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与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拓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提高政务公信力。

9.包容普惠创新

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加强公共文化、医疗设施配套,助推旅游业全面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强化公共安全服务,制定并推进落实人才奖励政策,建立优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四、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营商环境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制度性交易成本显著降低,要素成本明显下降,成本竞争优势突出。营商环境便利度大幅跃升,基本建成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四章 “十四五”时期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聚焦办事方便,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一网通办”倒逼政府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轻松办”“智能办”,彻底解决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专栏2: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1.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2.推进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业务系统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改造,完善场景化、向导式服务,实现“高频刚需”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2.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做到“一张表单”整合多部门申报材料一次性提交。到“十四五”末期,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

专栏3:推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1.从方便企业和群众 “一件事一次办”的角度出发,对涉及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形成“一件事”的工作标准。2.对纳入“一件事”的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一体化办理,实现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3.编制 “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

3.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实现“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

专栏4: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1.深化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领域业务系统接入一体化平台。2.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3.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精准预约,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

4.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进服务事项和场所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建设,加强智能服务终端和“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专栏5: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

1.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拓展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体化平台,实现“应上必上”。梳理一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2.细化窗口工作标准,对接入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3.依托银行等商业机构网点向楼宇和社区延伸部署智能服务终端,提升政务服务覆盖面、便捷度。4.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就近能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2022年,建设不少于20个政务服务驿站。2025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

5.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

专栏6: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

1. 归集电子证照,基本覆盖全区党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 (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2.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鼓励行业协会、评估咨询机构等向电子证照库归集其出具的文件报告摘要、目录等信息,持续丰富归集的电子证照种类。3.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在医院、学校、车站、风景区等场所的社会化应用。4.优化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5.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政府内部管理中的应用。

6.全面推进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实现申请人通过一体化平台“一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开办企业事项。

专栏7:推进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

1.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率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深度应用。2.探索实施住所承诺制和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提高企业核名一次性通过率。3.加快推动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在批准企业设立的同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刻制实体印章。4.加快电子印章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动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专栏8: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进一步释放场所资源。开展公司制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享登记,调整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增设经营场所登记事项,企业在登记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场所备案。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对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由申请人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担责任。2.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简化企业开办手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提升信息共享效率,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开办申请当场办结率达到80%以上,实现一般性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3.重点推进“照后减证”,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在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农产品经营等领域,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改革推广至全区范围。

8.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实现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事项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

专栏9:提升建筑许可办理效率和质量

1.鼓励实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实施减免聘请监理机构费用和委托工程勘察费用、供排水免费接入等政策。2.推进实施“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测绘服务领域“多测合一”改革,加快培育健全满足改革需要的“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市场。

9.继续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进一步压缩低压项目办电时间,压减关联审批办理时限,推行网上办理,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

专栏10: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

1.全面优化电力公司内部流程,压缩低压项目办电时间。2.探索建立低压项目占掘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限定政府部门审批时限,将占掘路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3.探索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研究制定供电可靠性指标管制计划。4.全面推广网上办理,在一体化平台开设服务专窗,实现规划资源、交通、道路运输、绿化市容、公安等部门一表申请、并联办理。

10.继续优化获得用气便利度。依托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减少用户提交材料及办事环节,优化获得用气便利度。

专栏11:优化获得用气便利度

1.整合优化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形成燃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2.推进燃气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标准公开透明。3.开展供气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报警器安装等一站式服务,优化用户办事体验。

二、聚焦法治良好,打造更高层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1.深入贯彻“两个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各级单位和部门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水平

专栏12:深入贯彻“两个条例”

1.将“两个条例”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学习计划,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2.创新方式和载体,以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提高“两个条例”社会知晓率。3.强化督查和考评,确保条例内容落到实处。

12.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更高层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栏1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2.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3.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司法机关具体执法活动流程监督,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专栏14: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1.完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改革审判委员制度。3.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14.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专栏15: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1.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

15.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刻认识市场监管对象复杂和目标多元的特点,运用系统思维,加快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以科学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栏16:创新监管方式

1.建立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持续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2.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3.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4.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16.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持续深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改革,以提高服务企业能力水平为核心,以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从严监管与柔性执法相结合、优化服务与加强指导相结合、保障需求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努力实现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精准保障、生产经营负担逐步降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专栏17:强化就业服务

1.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2.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 3. 扩大一体化平台就业服务接入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17.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强制度供给,及时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上下联动,推进区域协作,促进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专栏1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政策导向、关键环节和维权援助体系等方面完善保护体系,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3.强化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完善基础设施,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4.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5.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

18.进一步完善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规范。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和工程招投标平台功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专栏19: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1.细化完善政府采购 (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包括公布中标和合同信息、细化和规范招标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投标文件澄清、异常低价识别管理等相关规则,规范和优化招标投标过程及标后管理、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投诉等监督管理制度。2.逐步完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矿业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类别,提供招投标、采购、挂牌、拍卖、竞价等各种方式的在线交易服务,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不见面开标、评标”。

三、聚焦成本竞争力强,打造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19.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降低企业负担。加强惠企利民政策的分类梳理,利用政务服务大数据为全区各类企业进行画像,通过算法分析,对各部门政策信息进行标准化、精细化梳理后,精准有效推送至企业,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健全政府与企业需求的对应关系,全面提升政策服务能力。

专栏20:全面提升政策服务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2.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税,积极争取为制造业创造更宽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3.加大电子税务局建设力度,推广智慧型办税服务场所、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的使用,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化导税、办税、咨询等服务。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4.构建统一面向用户的税费申报平台,实现相关税费 “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持续优化社保、公积金缴费流程,进一步减少缴费时间。

20.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专栏21: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1.研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衔接机制,持续优化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2.加快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3.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开展评估,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参与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意见建议和反馈机制。4.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系统集成。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

21.提高信贷便利度。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强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提升信贷便利度。

专栏22:优化金融服务

1.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担保权人(或其代表)对担保品的登记状态可查询、修改或撤销。2.建立银税服务平台,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3.积极培育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省再担保体系,鼓励降低担保费率。4.按照商业银行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22.完善创新创业全周期政策服务链。突出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核心地位,坚持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一起抓,不断强化创新政策供给,树立创新驱动导向,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专栏23: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工程

1.构建统筹推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形成创新城市建设齐抓共管工作新局面。2.推动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升服务创新能力。3.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新模式,进一步做大科创企业上市贷、科技履约贷、小巨人信用贷、微贷通等科技信贷产品与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4.实施众创空间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培育工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3.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程序,改为通过企业注销“一窗通办”平台自行办理。税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件等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供。企业可通过企业注销“一窗通办”平台,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各部门并联办理业务,压缩办理时间。全面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

24.加强企业服务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聚焦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在政务服务方面推出更多针对性举措,持续完善企业服务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形成从招商到服务的闭环,妥善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

专栏24:加强企业服务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

1.建设全区统一的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招商引资服务。2.建立统筹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强化安商稳商队伍建设,加强对招商引资和安商稳商队伍的培训。3.完善走访服务企业和企业帮办服务制度,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帮办服务,加快产业项目落地。4.积极支持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对认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优先列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和应届毕业生就业重点扶持单位。

四、聚焦生态宜居,打造宜居宜业的社会环境

25.全面推进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和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丹东沿海沿边的区位优势,以争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为抓手,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振兴发展的战略支撑。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引导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和永续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持续建设美丽丹东。

26.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强化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

专栏25: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1.研究制定我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等规范性要求。2.建立我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适时开展由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咨询和评估活动。3.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等方式,健全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网络平台。

27.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投入机制,严格考核督办,久久为功,全面提升我区生态环保治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专栏26: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1.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2.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与优化布局,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3.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4.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

28.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栏27: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1.完善政务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重点领域政府诚信行为。2.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制定政府守信践诺监督考核制度、信用奖惩机制、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为诚信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3.采集、归集和共享上报各级政务失信信息,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平台,完善守信践诺、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4.推进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

29.治理政府失信。“十四五”末期,基本解决旧帐,不增加新帐,基本遏制政府失信行为。

专栏28:治理政府失信

1.对招商引资、企业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政府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持续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督促拖欠主体制定偿还措施。3.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审批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新的政府拖欠行为。

30.完善信用信息应用的长效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大失信惩戒监管,营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良好信用环境,全力推动信用建设惠企便民。

专栏27: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1. 建立完善社会征信系统、企业信用平台、信用丹东平台和纳税体系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2.推动搭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税务、市场监管、司法、财政等部门的企业信用数据信息共享。3.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信用信息。4.推进信用信息在融资、财政补助、政府采购、招投标、税收优惠、资质审核认定和评优评级等领域的应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应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各专项领域的统筹协调。要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纳入“十四五”时期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营商环境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新一轮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综合性政策体系、精细化配套措施和权威性推进机制。

二、强化评估评价

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关于营商环境评价部署要求,结合振兴实际,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建立“互联网+考核评估”在线平台,积极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建立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评估评价机制,评估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实施监督考核

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督查工作。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职能,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机制,以“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为原则,强化营商环境的监督考核,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有效执行。通过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对出现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加强对工作推诿扯皮、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给营商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做好宣传推广

将营商环境的宣传推广纳入全区宣传工作要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要及时跟进解读,编制解读材料、政策简本、办事指南、流程图及示例等,利用新闻媒体和服务网站准确传递政府的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的可及性。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树立优秀企业典型,增强广大企业家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有益经验,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思想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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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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