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振兴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振政办发〔2022〕27号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权责边界,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辽编办发〔2022〕61号),经梳理汇总,形成了振兴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

1.振兴区站前街道权责清单

2.振兴区临江街道权责清单

3.振兴区永昌街道权责清单

4.振兴区纤维街道权责清单

5.振兴区帽盔山街道权责清单

6.振兴区花园街道权责清单

7.振兴区江海街道权责清单

8.振兴区浪头镇权责清单

9.振兴区汤池镇权责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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