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2022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4

一、2022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总结:

依据振教局发〔2019〕166号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 丹东市振兴区财政局印发《丹东市振兴区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于2019年开始发放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2022年我区发放11所学校,520人,共计发放金额1776070元,人均303元。每年按照政策要求,符合发放条件的学校要对发放名单和发放金额进行公示,年底一次性发放农村差别化补助。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实施农村差别化补助比较顺畅,没有任何困难和问题,本级财政每年都及时将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三、进一步做好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议

每年仍按照政策稳步落实,将农村差别化补助发放到位。

四、2023年的实施计划

继续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农村差别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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