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振兴区委振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5

2022年,振兴区委、区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全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制定了《振兴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一般原则、一般职责、主要职责及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和对履职情况的考核等内容,为进一步压实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引。二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扎实开展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2人、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19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59人,共计80人,全部完成年终述法,做到应述尽述。三是着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和谋划安排。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强化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全区上下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工作部署,制定《振兴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振兴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工作措施和要求。

(二)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一是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9个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并于振兴区政府网站公示,进一步推动全区各职能单位高效履职尽责。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明确规范19个部门共138个行政许可事项,切实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二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扎实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对照清单内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清单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为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体制保障。三是推动执行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按省市要求对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2022年振兴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计29项,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完善优化行政机制。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举办振兴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座谈会,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为民营企业代表答疑解惑,为推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二是优化疫情期间法治引导,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研究起草了不配合核酸检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疫情期间常见法律问题指引等相关文件资料、制定了《振兴区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切实推动特殊时期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文明公正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对弱势群体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2022年,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68件,其中民事案件办结22件,刑事案件办结46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认罪认罚、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688件,共计服务受援人群800余次。

(四)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一是清除营商环境制度性障碍,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对我区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计划生育、碳达峰碳中和、违背外商投资法、《民法典》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计废止30件。二是高质量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振兴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工作规范》和《振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全年审查政府各类法律事务150件次,其中审查议题近100件,提出修改建议及意见80余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率先在全市实现区、镇街、社区(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区政府常务会20次,论证议题百余件,参与行政复议6次,行政诉讼3次。就政府各类合同、协议的签订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130余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着力提高执法质效。一是明晰行政执法权责,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公示行政执法权责事项567项,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向基层下沉。成立振兴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序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拳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制发《振兴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摸排梳理的7个具体问题,制定10项整改措施并全面落实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振兴区14个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了行政裁量基准并予以公示,10个部门在行政执法案卷中准确引用自由裁量基准条款和具体内容。四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印发《振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并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振兴区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4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2022年度全区共计48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部完成培训课程并考试合格。

(六)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四级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多员合一机制,持续推动26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档升级。依托各镇街司法所(个人调解工作室)建立信访矛盾调解中心,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加强本辖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99次,调解案件972件,调解成功97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协调、监督纠正、化解争议等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本地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统筹推进和化解,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复议公信力。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结案6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三是提升普法宣传质量,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快法治乡村建设,选树培育法律明白人78人,实现26个村全覆盖。新建东佳园、新世纪家园法治文化宣传广场,进一步提升法律宣传覆盖面。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七进活动,深入各社区、村、企业,开展学习法律、尊法守法等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20余场次,印制发放普法宣传品、宣传单近300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组织全区5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在个别行业领域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因受多轮疫情影响,客观上制约了一些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够均衡,个别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全区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2023年,振兴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与贯彻落实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为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将履行法治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高行政透明度。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依法监督。推进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对不依法履职、推进工作较慢的单位进行通报,促进工作落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严厉处置违法乱纪行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推进全民守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全民学法用法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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