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26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振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制定本规划。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2年3月,《丹东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出台后,区残联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明确了《规划》起草原则、结构框架和重点任务。认真研读领会,逐条对标对表,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初稿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由于疫情搁置。2023年2月16日开始,向27个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9个镇(街)征求意见,其中,区发改局提出1条修改意见并被充分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3月,区残联形成《规划(送审稿)》呈报区政府。同期,将《规划(送审稿)》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通过审核。

三、文件核心内容

《规划》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编制背景,主要总结“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成就,分析残疾人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指出“十四五”时期工作方向。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十四五”时期振兴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突出新发展理念引领、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构筑残疾人民生保障体系;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能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支持保障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等五个方面主要任务。

第四部分是规划的实施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考核、总结等提出具体要求。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实施《振兴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深入实施《振兴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工作举措,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围绕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和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主线,认真开展“两个找到”专项行动,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工作,进一步巩固残联组织改革成果。

三是进一步增强残工委及成员单位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能力。围绕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在出台政策、部署工作、安排项目时,优先考虑残疾人群体的特殊需求和发展需要,体现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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