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文化馆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制度
发布日期:2023-06-01
(一)充分发挥文化阵地公益性、服务性职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树立为特殊群体服务的意识,改进服务手段,广开服务门路,始终坚持不懈地做好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最优质的免费服务。
(三)完善服务特殊群体的设施设备以及醒目提示,并继续依镇街文化阵地组织开展专门地针对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确保他们能够走进文化阵地参观学习、开展活动,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
(四)有计划地举办面向特殊群体的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使特殊群体均等享受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做好未成年人的红色基因教育工作。
振兴区文化馆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