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2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第二部分第一款之规定,要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危房鉴定必须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确定的鉴定项目进行,危房危险等级分为A、B、C、D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简明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将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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