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2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第三部分第二款之规定,要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建立部联网检索、省审核管理、县制作录入的农户档案信息检索机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并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与抽验,发现问题督促各市县抓紧整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制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