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生态环境局扎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06-16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振兴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预案评估及修订工作。2023年1月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备案企业共计2家,为丹东市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鑫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