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房街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6-30

丹东市红房街小学始建于1937年,86年的办学历史,积淀了浓郁的校园文化。学校以“阳光•励进教育”为办学特色,秉承“向着阳光一路奔跑”的学校精神,以全新的教育理念和不懈的创新精神,创办特色学校,探求多元的教学模式,全力打造“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品牌学校,力求把学校办成硬件设备现代化,校园文化内涵化,队伍建设素质化,教育科研校本化,特色活动持续化的一流名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红旗大队”“辽宁省家长学校示范校”“辽宁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辽宁省语言文字先进集体” “辽宁省中小学音乐三队活动评比一等奖”“丹东市五一劳动奖状”“丹东市小学校园环境艺术化工程先进学校”“丹东市贯彻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丹东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值此新学年即将到来之际,红房街小学全体师生竭诚欢迎学区内适龄儿童前来我校就读。

普查登记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凡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有学习能力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二、登记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父亲(或母亲)一人带孩子到校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入校人员要佩戴口罩。

三、携带证件:1.丹东市小学入学住宅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2份。(请登录邮箱hfxxzs@163.com,密码:zs123456下载登记表,按表格中要求填写后打印、重命名并发送至另一邮箱。具体要求见上面邮箱内登记表备注。),此表截止到7月4日。2.户口 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复印:①孩子页②户口首页③户主页④父母页)3.房照 以下几种类型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注:A类:A4纸复印房照不动产权号页(公产“契约号”)页、详细地址页;(原件及复印件)B类:已购房但未办理房照的复印购房合同的封面、第一页、地址页、签字盖章页;入户通知单;契税发票、交款发票、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C类:房屋动迁:需携带拆迁安置协议、扩大面积交款单等和房产相关的手续。(原件及复印件)D类:孩子父母名下无房产,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携带房主不动产权号页(公产“契约号”)页、详细地址页;房主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与学生家长关系页或可以证明与房主关系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报名学生及父母、同亲兄弟姐妹的无房证明(不动产开具)。(原件及复印件)E类:单亲还需携带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能证明孩子归属协议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要带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普查登记时间:

第一次报名时间:7月4日5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二次报名时间:7月21日(上午8:30—11:00)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家长请于7月3日下午1:00-4:30到学生外门卫领取报名顺序号,并根据顺序号标注的时间进行报名登记。(备注:报名顺序号与录取等事宜无关,只为错时登记。)

五、登记地点:丹东市红房街小学院内(从口腔医院对面门进入红色小楼)。

六、咨询电话:2027188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

七、说明:

小学招生坚持户口、房照及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切实执行“六年一户一学额”的招生政策,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在2018年6月30日前购买的房屋仍按“三年一户一学额”的规定执行(以不动产权证办理日期为准)。适龄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按照丹东市教育局要求,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原则上在7月31日前完成。

八、温馨提示:新生入取与普查登记的先后顺序无关,按照普查登记时间均可报名,家长无需心急,不必过早到校排队!

九、学区范围:

1.png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