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丹东市全地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暑期各校开展的体育活动及安全责任人做出如下要求:
1、由学校组织的学生外出(离开丹东市)参加各类比赛或集训等活动,如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型体育赛事(集训),明确校长负责制,并指派一名领队为第一责任人,同时与至少一名教练员一起随队出行,共同管理。人员确定后,须向教育局安全科提供包含参加赛事(集训)的名称、时间、地点、参赛人员名单、行程安排以及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说明,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教育局备案。
2、由学校组织的学生赛前集训、日常训练等活动,且地点在本学校场馆开展的,明确主管校长负责制,教练员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应统筹各运动队假期训练计划,包括训练时间和训练人数,并记录在案。
(1)、教练员要认真细致的开展学生参训期间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包括饮食安全、训练安全、交通安全等。
(2)、教练员训练前要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对于缺席和迟到的学生,要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联系,询问具体情况。
(3)、教练员在训练中应观察学生身体情况变化,对身体不适者要及时询问和查看身体状况,视情况对训练内容做出调整。
(4)、训练结束后,教练员要督促学生有序离开校园,及时回家。
(5)、开展假期训练的学校应制定训练期间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阶段性组织师生进行安全逃生演练。
(6)、教练员要根据天气情况、场馆情况、学生身体情况等变化,随时对训练时间和内容进行调整,如遇极端天气或灾情要及时暂停训练,且务必提前通知到每一个队员,不可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
3、参训学生有住校情况的,明确主管校长负责制,同时必须委派专人(第一责任人)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吃住行等安全。
4、各校应立刻开展硬件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场馆及训练器材进行定期检修,对老旧设施及体育器材及时做出修整和更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规避在训练中因老旧设施和器材的损坏造成的学生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修整后和新更换的设施和器材要明确负责人,并贴标签备注。校园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乎于每个家庭的幸福,作为教育工作者切不可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本着"谁组织谁负责、谁的场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时刻保持警醒,切记将学校安全工作放于首位,将各项安全措施细节化、合理化、周密化的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