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文化馆2023年度全民艺术普及公益课开始招生啦!
发布日期:2023-08-30


为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进一步夯实免费开放工作目标责任,以点促面,切实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我区群众艺术素质和审美理念,振兴区文化馆2023年度全民艺术普及公益课面向社会开始招生,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18周岁-7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注:个别课程有年龄要求)。

课程设置:

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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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简历:

书法老师:宋卫远

丹东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大地书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书法作品曾入选省书展,多次参加市书法展览并获奖。书法擅长楷书和隶书,广泛临习了古代优秀的书法碑帖,取得了一定成绩。

篆刻老师:王新伟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会员,丹东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篆刻作品多次参加辽宁省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国画老师:丁艾平

毕业于鲁迅美术学院、辽东学院艺术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辽宁分会会员、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付会长。40余年从事美术设计,美术教学,国画创作。

古筝老师:郝迪

专业单簧管、古筝教师,毕业于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学院表演系单簧管、古筝专业本科学历。现任丹东市音乐家协会会员,从事于单簧管、古筝的教学工作。

影视戏剧表演—表演老师:孙伟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国家一级演员,丹东市话剧团导演,丹东市戏剧家协会名誉主席。

影视戏剧表演—台词老师:卢泺霖

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丹东市戏剧家协会会员。曾被中央宣传部授予全国优秀志愿讲解员、辽宁省文博系统优秀志愿者、辽宁省曲艺汇演二等奖、河南宝丰马街书会曲艺展演一等奖、辽宁省第十届艺术节小品《二胎》导演一等奖。

声乐老师:郑勇

现任辽东学院声乐教师,中央音乐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特聘声乐教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指挥家协会会员;辽宁省高校合唱联盟指挥;元宝区音乐家协会主席。

摄影老师:张震

丹东市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丹东市振兴区文联兼职副主席、振兴区摄影家协会主席、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作品多次被《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中国北京国际摄影周》专业报刊及影展选用。

舞蹈老师:黄鑫

辽宁省舞蹈家协会会员、丹东市舞蹈家协会理事。曾获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比赛专业组一等奖、辽宁省桃李杯专业组二等奖、辽宁省“七个一百”基层群众文化“群文之星”等。

手机剪辑老师:林雅琴

视频剪辑师、导演,曾进修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擅长歌曲M V、音乐M V及商业短篇的拍摄与制作, 2021年与央视合作拍摄的专题片《一线》坚强盾牌•壮心不已,央视12台在世界禁毒日上映播出。

围棋老师:李霞

围棋国家级裁判员,业余5段,辽宁省围棋协会监事长。多次担任辽宁省围棋比赛裁判长、仲裁,数十次担任国家级以上各种高规格赛事副裁判长、裁判长工作,并被抽调担任即将在杭州举办的第19届亚运会围棋项目的执裁工作。

具体时间:

1.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2.开课时间:自9月8日起按课表各类课程时间先后开学,开学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3.培训时段:9月8日—12月8日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话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电话报名:报名者根据以下《报名一览表》,找到自己喜爱课程认真阅读该课程报名要求,符合报名要求者按照对应的报名联系方式,于8月30日—8月31日拨打电话报名取号,拨打电话时需报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不接受代替报名,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2.现场确认:电话报名取号成功后,报名者于9月4日—9月5日(上午9:30—11:00 下午1:30—4: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照片到振兴区文化馆(振兴区八纬路14-3福鼎花园对面)按照所报课程对应的现场确认地点,现场核实身份并填表签字,加入班级微信群。逾期未现场确认,将自动取消名额。

※报名程序公开透明,谢绝一切托请和委托他人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予以配合。


报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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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1.凡在本馆参加全民艺术普及培训学习享受振兴区文化馆免费开放政策,免交学费,学生只需按授课老师要求准备个人学习用品,如纸笔、曲谱、练功服等。

2.所有课程须严格遵守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凡不足或超出年龄要求的,我馆不予接收。

3.每人限报1个班型,不得重复报名,各类课程按照招生人数要求额满为止,不再扩招与插班。

4.关于振兴区文化馆每年举办的公益性艺术培训招生等具体事宜,将在“振兴文旅”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微信“振兴文旅”公众号。

管理规定:

1.学员须遵守文化馆规章制度,珍惜本馆免费开放资源,对自己所报班型负责,报名时慎重填写志愿,开课后不得随意转换班级。

2.学员须遵守课堂纪律,配合老师授课,不得扰乱或影响他人上课。如发生违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将违规学员请出教室,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期的培训资格。学员不得带人旁听;自己不得串班旁听。如发现将取消本期培训资格,且下期不得报名。

3.由我馆提供材料及乐器的课程,因学员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学员照价赔偿。

4.累积两次无故旷课者,予以除名;累积三次请假缺课者,视为浪费本馆免费开放资源,予以取消学习资格;已报名学员因故放弃学习资格的,需向文化馆工作人员告知,不得自行找人替代,一经发现将取消学习资格,同时双方都将被列入黑名单,今后不予招录。对于上课出满勤、学习成绩优异者,颁发优秀学员证书,直接取得明年学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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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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