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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振兴区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切实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局面,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根据《2023年丹东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丹人居发〔2023〕1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振兴区农

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农村环境全域净化为切口,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前治后乱”、环卫设施不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落实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街转运、集中处理”的要求,强化街镇党委主体责任,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强力推动、全区协同发力的工作氛围,建立起上下联动

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我+区农村面貌质的提升,

实现“扫干净、码整齐、清沟渠、促转化”,建立长效管

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结合全国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重点针对涉农镇街及周边公路和沈丹铁路沿线两侧积存垃圾开展集中排查。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农镇街负责对我区村屯周边、田间地头生产生活垃圾等开展集中排查,在易反复地点设立禁止堆放提示标识,对河湖

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及沿线两侧的漂浮垃圾、积存垃圾


及时清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开始经常性巡河。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铁路沿线两侧积存垃圾情况。3月底前各涉农镇街建立镇(街)村问题点位排查台账,4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销号。5月10日前,区级完成

验收。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

局、各涉农镇街。

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二)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减收集。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各涉农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五指法”(可回收、可燃烧、可腐烂、建筑垃圾、其他垃圾)、“三堆法”(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分类方法。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利用,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各涉农镇街负责组织各村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地点,有毒有害垃圾收储地点(或将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置)。于5月15日前,在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指导,并设立1名宣讲员,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宣讲员开展专题培训,使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各涉农镇街要建立并公示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每400人左右配备1名保

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队伍,村内公共空间至少每天清扫1次。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涉农镇街。

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全面实现垃圾及时转运处理。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和督促各涉农镇街组织每日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对村域内、村与村之间区域开展巡查清理,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存。5月20日前,各涉农镇街、村要建立对应的垃圾处置终端台账,确保所有垃圾均有处置终端,各涉农镇街聘第三方完成清运工作,11月15日前,每个涉农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垃圾中转站,每站备1-2名作业人员。根据运输距离,因地制宜选择纳入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或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相邻镇、街要共建共享终端处置设施。各涉农镇街组织制定垃圾转运路线图,确保全量转运处理。充分利用周边现有窑炉等设施设备实施焚烧处理,区综合执法局探索引入市场化

主体参与垃圾焚烧处理,加快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涉农镇街。

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

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全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

协调市生态环境合作区分局、各涉农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对

我区26个行政村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及各级河流、铁路公路、畜禽养殖场周边区域的黑臭水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季节性农村黑臭水体也要纳入排查治理范畴。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

治理。6月15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完成排查并建立


台账,各涉农镇街11月15日前完成2000以下黑臭水体整治,对于2000m²以上的黑臭水体要制定整改计划,2024

年底前整改完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各涉农镇街。

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五)全面回收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区农业农村局6

15日前组织各涉农镇街建立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回收利用点,原则上每村设立1个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明确回收利用主体,实现集中回收、避免乱丢乱弃。7月15日前,在畜牧养殖村和设施农业村建设与生产废弃物产生量相适应的堆沤池等设施,实现畜禽粪污、秧稞、尾菜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515日前组织开展沿河禁(限)养区规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等问题排查整治,8月15日前完成排查整改并建立

台账。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各

涉农镇街。

(六)全面整治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各涉农镇街重点

开展柴草堆、石头堆、粪污堆等乱堆乱放清理整治,因地制宜进院码放,清理村内乱贴乱挂和违章建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消除残垣断壁,修缮危房险房。区交通运输局、各涉农镇街开展铁路、公路沿线违章堆占物和建筑集中清理。全面清除农村和道路沿线违规广告牌和喷贴广告。10月15

日前实现柴草堆等必要生活物资进院或整齐码放,无农(机)


具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乱涂乱画;实现公路、铁路沿线

无违占违建。

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

局振兴分局。

2023年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注的环境卫生问题,确保完成上述重点任务指标,统筹做好农村环境净化向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的全面提升。同时,抓紧谋划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

乡村建设。

三、长效机制

(七)健全区域农村环境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区领导包片、镇领导包村”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区。4月15日前,由区人居办汇总各成员单位意见,各涉农镇街结合实

际出台包保责任细则,明确包保责任和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区人居办、各涉农镇街。

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建立农村环境动态排查整改机制。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负责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制度,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路域周边环境整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河道湖面及沿岸垃圾治理,将垃圾清理整治纳入河长、路长巡线和监督检查内容,加强

日常巡查管护;各涉农镇街负责按照排查结果开展好整改工


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

农业农村局,各涉农镇街。

(九)建立环境卫生监督机制。5月15日前,各涉农镇组织每个自然村屯推选10名村民监督员,利用“辽宁乡村垃圾随手拍”APP及时反馈发现的环境问题。村网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及时建立问题点位台账。各涉农镇街要加强定期巡查,严查城市建筑垃圾向

近郊农村地区倾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居办、区综合执法局、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主体力量,要避免出现“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涉农镇街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标语上墙、村内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发动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丢、乱建,打一场环境净化整治的“人民战争”。卫生健康局发挥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各涉农镇街将农村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试行农民适当付费机制。6月15日前,全面建立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广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道德银

行等激励模式。

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综合执法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

村局。

(十一)探索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区综合执法局根

据全区实际情况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环境卫生管护模式。如暂不具备相关条件要推进城乡环境统筹谋划、统一

管护运营,将城镇环卫管理延伸拓展到农村。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涉农镇街。

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居办牵头抓总,统筹做好工作推进,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涉农镇街把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委组织部组织推动各涉农镇街强化书记负责制,镇街书记及村书记是农村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推动部门协调、资金

保障、日常调度、随机暗访、督导检查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居办、区委组织部、各涉农镇街。

(十三)建立通报制度。4月15日前,区人居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督考排名通报制度。进行综合评比排名,每月将考核结果报送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到各涉农镇街。区人居办每月向区委组织部报送各涉农镇街考核排名结果,区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镇街书记考核的依据,并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指标。各涉

农镇街也要制定考核办法,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区人居办,各涉农镇街。

(十四)强化资金监管。区财政局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区以上农村环境整治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筹措,年度经费原则上按农村居民每人30元的标

准执行。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涉农镇街。

配合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五)做好统筹推进。区人居办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村庄清洁行动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通盘考虑、一体推进。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组织开展文明风尚进农家、小手拉大手及最美庭院、文明院落评选等,增强农民保护环

境的荣誉感,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人居办、各涉农镇街、区委宣传部、区教

育局、区妇联、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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