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09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我区残疾人实现较为稳定较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据《辽宁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振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2年11月,《丹东市促进残疾人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后,区残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区《方案》起草原则、结构框架和重点任务。认真研读领会,逐条对标对表,按照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初稿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7月,向20个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9个镇(街)征求了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均已结合实际采纳。

此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区残联充分结合我区实际逐条研究落实意见,删除部分区级责任部门、无权限或不具备相关职能的工作。增加了工作目标落实分解表,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具体推动落实的主要工作目标、工作举措、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等,与市级文件内容重复率低于50%。

三、文件核心内容

《方案》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2022-2024年实现全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00人,实现城乡残疾人培训420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该部分部署开展了十项就业行动的具体任务。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二是实施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三是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四是实施新就业形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五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六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扶持行动。七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八是实施盲人就业拓展行动。九是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十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资金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动员和实施督导评估六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和深入实施《方案》。以就业和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较为稳定较高质量就业,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任和工作举措,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两个找到”专项行动,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三是更好地发挥政府残工委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综合施策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稳岗扩岗,不断优化残疾人就业结构,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联系人:郝玉芬

联系电话:2392770

振兴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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