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布区、镇街、村三级河长名单
发布日期:2023-12-13


振兴区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布区、镇街、村三级河长名单

根据《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河长办[2021]9号)和《丹东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振兴区各级总河长、河长实行接替制度。现将再次调整后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振兴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1213

2023年 振兴区区级、镇街级、村组级 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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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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