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举办12•4法治文艺汇演活动
发布日期:2023-12-18
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由中共丹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丹东海关、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办,振兴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文化馆)、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区检察院承办的丹东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艺汇演在安东老街举行。
来自全市24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市民共计12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观看了演出。现场,来自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设立了宣传展台,向群众宣传解读宪法等法律法规、分发宣传单及普法用品。
本次活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传递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参演人员们用真挚的情感、生动的表演,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在法律知识有奖互动问答环节,观众积极参与,踊跃答题,将本次活动推向高潮。
值得一提的是,当日由区司法局会同安东老街在商户中开展的“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也公布了评选结果,20名商户获“法律意识强、法治实践好、诚信经营”的“学法用法示范户”称号,并收获了荣誉证书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
连日来,我区各部门及镇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