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及时转发了《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丹教〔2023〕23号),成立了振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区属学校成立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架构,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