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3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冬春季及学校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冬春季是事故易发时段,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敏锐性主动性,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紧盯隐患排查,防范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分别在“两节”和寒假放假之前,对本单位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在校园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假期有施工的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划分好安全责任,并对施工场地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管,在开学前各单位要对教学楼、食堂、教室、实验室、体育馆、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聚焦薄弱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切实整改。重大风险落实专人盯守,不留死角。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通过安全教育课、班级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假期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诈骗、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尤其要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强调师生外出旅游和探亲必须乘坐正规客运交通工具,不携带危险品;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溪、下海游泳、滑冰或是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信,对学生家长进行假前安全提示,并取得回执。建立寒假期间家校、师生信息联络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动态。

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寒假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各种危险品进入学校。各单位值班、带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遵守信息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要立即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报告,校级领导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两节”和寒假期间值班表要于放假前三天报教育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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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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