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教育局关于评选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四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中小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区教育局决定评选2022—2023学年度振兴区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四好少年、雷锋式好少年、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集体二星章)、三好学生、三好班级、雷锋中队、“十佳/优秀辅导员”、“社区教育先进个人”、“社区教育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决不允许降低评选标准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各项评选要在校级评选中择优产生。评选推荐名单在上报区教育局前需在本校张榜公示一周。

二、评选标准

(一)“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条件

具有以下基本条件: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健康体魄,勇于实践,团结友爱,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获得过区级以上的荣誉,在本校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同时在勤学、实践、团结、互助、自强、感恩、创造、艺术、环保方面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的,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能够组织和带领同学遵守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出色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体健康,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学习成绩优良。

(三)“优秀四好少年”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忠于中国共产党,具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自强自立、创新创造、爱护公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良品德。

2、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好学,有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3、在队员中威信高,优先推荐在“红领巾心向党”、“手拉手”、“红领巾争章”、“青少年减碳行动”、“小手牵大手 共筑幸福家园”、“学雷锋”、“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新人”等十个品牌和重点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带头作用的少年儿童。

4、坚持体育锻炼,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各种少儿文化艺术活动和各类艺术比赛活动,表现突出。

(四)“红领巾奖章”( 个人二星章)评选条件

个人二星章

1)个人二星章颁发对象为少先队员;

2)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3)热爱少先队,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并努力成为少先队骨干力量,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

4)立志向、修品行、勤学习、练本领,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荣获校级颁发的一星章、特色奖章或三年内(2021——2023年)曾荣获过校级荣誉(含以上)表彰的少先队员。

(五)“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诚实守信,懂事明礼,维护公德,关心集体。

2、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团结同学,具有与他人交流和合作的能力,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审美情趣,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有良好的学习愿望与兴趣,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较强,能运用科学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水平,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较好地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良好。

4、热爱体育运动,养成坚持体育锻炼的好习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和技能,体育科成绩达到良好,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雷锋式好少年”评选条件

“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了解雷锋事迹,讲雷锋故事、唱雷锋歌曲,知道雷锋精神实质,有雷锋同志热爱党、热爱祖国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号召身边的同学争做奋斗自强、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勤俭节约、勇于创新的雷锋式好队员,将学雷锋活动延伸到学校、家庭、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社区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积极参与社区教育,经常用所学服务于社区居民,义务讲座,

并用自身的行动带动同事、学生、家长、邻居共同参与到社区教育中来,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发展,传播终身学习理念,以“从我做起,带动全校,影响社会”为工作思路,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提高广大家长文明素质,在学校和社区有较好的影响力。参评人选为成年人(教师或社区工作人员)。

(八)“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做少先队员的好朋友,经常了解少年儿童的思想、学习、健康、生活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开齐少先队活动课,组织队员参加各项少先队活动,创造性的带头开展“动感中队”活动,成绩突出,或所在大队(中队)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名列前茅。

3、从本次优秀辅导员中评选出十名极具影响力的“十佳辅导员”。

(九)“雷锋中队”评选条件

中队辅导员带领中队积极开展学雷锋等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同学能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力所能及地为他人、社会、国家多做有益的事,把学习雷锋精神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并有较为典型的先进事迹

(十)“三好班级”评选条件

1、有一个团结、高效、奋发向上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班级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并能独立开展工作,班干部在班级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同学都能认真遵守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操行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50%以上,无劣迹生。学额年巩固率达99%以上,具有良好的班风,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2、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形成勤奋好问,互帮互助的良好学风,较好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开展课内外活动,学科成绩在年级组和学校均属前列,达到优良。

3、班级经常开展健康优异的文体活动,全班同学能自觉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通中学95%以上的学生达到《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十一)“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评选条件

集体二星章

1)集体二星章面向中队和大队组织颁发;

2)积极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并有良好的成效和一定的影响力,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真正得到收获和提高;

3)注重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有活力、凝聚力强;

4)荣获校级颁发的一星章、特色奖章或三年内(2021——2023年)曾荣获过校级荣誉(含以上)荣誉表彰的少先队集体。

(十二)社区教育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以学校为单位与周边社区共建,创立一个社区教育有品牌项目;积极参加共建社区教育活动,与社区共同商议社区各项教育进度,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推荐社区教育讲师,选送优质课程资源;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三者有机结合,在区域内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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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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