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01-26

第一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资产情况

第六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助区发改局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研判经济发展趋势,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和调研,提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承担研究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建设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源发展、节能环保、国民经济动员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引进、推动金融创新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打击非法集资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四)负责协助区科技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定全区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协助区科技局完成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培育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机构,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六)承担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及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人才成长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交通流量调查工作,配合辖区内干线公路和铁路建设;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绿化等工作;负责相关交通工作信息、项目档案收集、管理等工作。

(八)承担区发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1、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按《预算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要求,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为218.7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总收入为218.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4.92万元,增加1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70万元, 比2023年预算增加24.92万元,增加12.9%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提前告知补助收入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三、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丹东市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为218.7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增加24.92万元,增加12.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8.70万元,2024年的基本支出预算比上一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92万元,增加12.9%;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相比上一年项目无变化。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2.09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

商品服务支出6.58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抚恤金、救济费等。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8万元。机关运行费6.58万元,其中定额部分4.07万元,非定额部分2.51万元,离退休人员部分0万元,其他基本支出0万元,其他基本支出主要是各集中办公区水电费、各办公区物业管理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三公”经费总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总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安排。

第五部分资产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及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建筑物 汽车 单价299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六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重点绩效项目有0个。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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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振兴区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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