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规[2013]166号文件《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总体规划(2017-2030)》汤池镇区西区部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汤池镇西区萌芽河北侧、规划西四街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汤池镇;
二、公示内容
规划用地总面积约29.149公顷,其中:
B-069A地块用地面积约2.003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40,建筑密度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20%;
B-069B地块用地面积约10.648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0,建筑密度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20%;
B-070地块用地面积约12.826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0,建筑密度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20%;
B-071地块用地面积约0.388公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B-072地块用地面积约1.700公顷,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B-073地块用地面积约1.184公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B-077A地块用地面积约0.101公顷,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内设置公厕、垃圾收集站一处;
B-077B地块用地面积约0.299公顷,用地性质为供热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建筑后退规划西一路、规划西四街、规划西一街(红线宽度20米)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8米;后退规划路(红线宽度12米)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是指建筑主立面正投影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建筑后退公路距离还须满足《辽宁省公路条例》要求);
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停车设施标准:机动车配建标准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配建标准2.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工业地块实施改造时应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三、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2日
四、公示渠道振兴区政府网站、现场公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方式:
汤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0415-6256026曾欣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 0415-2599750李胜男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