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4-25

“五一”假期正值春夏交替之际,外出游玩、集体聚餐活动逐渐增多,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

选购食品重质量。选购预包装食品要注意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完整清晰,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外包装是否破损、漏气、鼓包、胀袋等。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和无防尘、防蝇、防虫设施的散装食品。选购进口食品要注意查看是否附有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选购保健食品要注意查看外包装是否标识“蓝帽子”等信息。

外出就餐要注意。合理点餐、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少吃或不吃生冷食物,不食用野生菌类、野生动物及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网络订餐尽量不选择凉菜、生食食品及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不选购饮用无标签标识、无生产企业等信息的散装白酒和来历不明、浸泡成分不清的泡酒。

特别提示。如发现在酒类生产经营活动中,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在产品标签标识、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热线,共同维护好酒类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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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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