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池镇2024年度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8

汤池镇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汤池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416日汤池镇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汤池镇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汤池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汤池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镇政府《关于汤池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镇政府2024年财政预算。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第二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024416



目 录

  第一部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资产情况

第六部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社会管理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

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发展经济职能。

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乡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此外,乡镇政府还应在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上下功夫。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本级)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1、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3、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丹东市振兴区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按《预算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要求,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873.89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收入为1,873.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65.62万元,增长24.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3.89万元, 比2023年预算增加365.62万元,增长24.24%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提前告知补助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支出为1,873.8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增加365.62万元,增长24.2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00.85万元,2023年的基本支出预算比上一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8.74万元,增长24.81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新考入人员纳入本年度预算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673.04万元。相比上一年项目增加112.24万元,增长20.55%,增加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0.90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

商品服务支出281.11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4万元,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抚恤金、救济费等。项目支出673.04万元,用于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汤池镇政府运行经费预算260.35万元。机关运行费260.35万元,其中定额部分28.59万元,非定额部分 231.76万元,离退休人员部分10.17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汤池镇政府“三公”经费总预算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总预算与上年相等。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安排。

第五部分资产情况

资产负债表


2023-12-31
会政财01表
编制单位: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本级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6,236,203.56 7,574,142.91 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

应交增值税

财政应返还额度

其他应交税费 890,000.00
应收票据

应缴财政款

应收账款净额

应付职工薪酬

预付账款

应付票据

应收股利

应付账款

应收利息

应付政府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净额 87,884,368.94 90,683,918.94 应付利息

存货

预收账款

待摊费用

其他应付款 93,230,572.50 98,258,061.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预提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94,120,572.5 98,258,061.85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94,120,572.50 98,258,061.85
长期股权投资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原值 16,092,558.72 14,309,492.95 长期应付款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6,546,915.67 5,253,797.29 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净值 9,545,643.05 9,055,695.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工程物资

非流动负债合计

在建工程

受托代理负债

无形资产原值

负债合计 94,120,572.50 98,258,061.85
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研发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45,559,893.00 45,559,893.00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45,559,893.00 45,559,893.00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原值




减: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净资产:

保障性住房净值

累计盈余 55,105,536.05 54,615,588.66
长期待摊费用

专用基金

待处理财产损溢

权益法调整

其他非流动资产

无偿调拨净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105,536.05 54,615,588.66 本期盈余

受托代理资产

净资产合计 55,105,536.05 54,615,588.66
资产总计 149,226,108.55 152,873,650.5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9,226,108.55 152,873,650.5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汤池镇政府资产总额14922.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12.06万元,固定资产1609.26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净减少36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3.75万元;货币资金减少133.7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78.31万元。

第六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重点绩效项目有10个。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673.0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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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汤池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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