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23

于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设立区域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与公安、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通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专项联合行动工作推进会等,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违法犯罪查处力度,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部门协作监管长效机制。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我区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自评、互查互评。

二、完善移送信息证据互认工作机制

我区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强化部门协同。发现违法行为,迅速反应,开展调查,当办理跨部门、跨区域调查有关案件时,事先通报相关区域市场监督部门,协调市场监督部门给予协助、配合和支持。因查办案件需要,需跨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调查取证时,以发送《协助调查函》等文书形式,按照执法程序完成相关协查工作。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另一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及时移交给立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升执法效能。

三、着力推动构建执法深层协作体系

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加强食品监管,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我区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用好协管员这支队伍,及时收集辖区内,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线索,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群防共治格局。

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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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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