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功能,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23

许志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功能,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收悉。首先,我局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深表感谢,感谢您对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发展的支持。其次,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将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大力营造良振兴区良好营商环境。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通过办事流程的优化、工作作风的转变、纪律考核的约束,提高办事效能,实现流程更优、时间更短、成本更少,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时间成本。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范围,除涉密等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现“一网通办”。

二是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在振兴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线下“综合窗口”,整合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局、住建局、卫健局等部门窗口。同时,承担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等区直部门的网上办理事项窗口受理。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办不成事”“帮办代办”等窗口功能,持续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拓展开超市、开饭店等“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和应用场景。

三是强化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专项行动,在全区开展自查自纠,对“应进必进”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排查。除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等部门因等受场地限制和审批事项涉密等原因不宜进驻大厅集中办理外,依申请类行政审批“6+1”事项486项全部进驻大厅集中办理;组织公安、市监等部门签订“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协议书,对未进驻事项进行授权,确保相关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对照丹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丹东市简政放权“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2020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自查工作。

四是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紧紧围绕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工作,梳理完善部门权力、违规禁办、容缺办理三类清单,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在振兴区成为常态。

五是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尺,全面推进政务事项“应进必进”。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倒逼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申报方式、统一受理方式,强化不同部门联动审批和线上线下协同审批,实现“一端受理、一端出件”。依托“办事不找关系”,推进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六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拓宽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提高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比例;加快推进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建设,实现486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拓展“一件事一次办”应用范围,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事项电子签章,电子印章部门覆盖度和使用率均达到100%。

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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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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