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池镇东区南部规划八街南侧地块及201国道南侧、兴九路东侧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规[2013]166号文件《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汤池镇东区南部规划八街南侧地块及201国道南侧、兴九路东侧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汤池镇东区南部规划八街南侧地块及201国道南侧、兴九路东侧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汤池镇东区南部规划八街南侧地块及201国道南侧、兴九路东侧局部地块;

二、公示内容:

1、规划八街南侧地块

规划用地总面积约3.788公顷,其中:

A-115地块用地面积约1.135公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A-116 地块用地面积约2.653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50,建筑密度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20%,地块内设置公厕一处;

建筑后退规划八街道路红线距离须不小于8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是指建筑主立面正投影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物流仓储用地停车设施标准:机动车配建标准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配建标准2.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201国道南侧、兴九路东侧局部地块

规划用地总面积约7.835公顷,其中:

A-125地块用地面积约0.269公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A-126地块用地面积约7.566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50,建筑密度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 20%;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须不小于8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是指建筑主立面正投影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建筑后退公路距离还须满足《辽宁省公路条例》要求);

物流仓储用地停车设施标准:机动车配建标准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配建标准2.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至7月17日

四、公布方式:振兴区政府网站、现场公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方式:

汤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415-6256026曾欣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0415-2316215李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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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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