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丹渔25813等两艘渔船申请“减船转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9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海渔发〔2024〕16号), 现有辽丹渔25813等两艘渔船申请“减船转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共七天。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415-2788201、0415-2788202


序号
船名号 申请人 船舶所有人 船舶停泊港 船长(米)
宽型(米) 材质 船、证相符情况 所属镇(街)
1

辽丹渔

25813

曲英华 曲英华 新康船厂 21.72 5.30 木质 相符 江海办事处
2

辽丹渔

26371

汪玉文 汪玉文 安康码头 13.00 4.25 木质 相符 江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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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振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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